泗阳县完成新一轮县属国企外部董事聘任工作
近日,泗阳县国资办正式出台《泗阳县县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》,完成新一轮县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聘任工作。此轮外部董事聘任以新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为依据,结合各县属国企管理薄弱环节,对县财政局监事组成员、国企管理领域相关专业水平较强的公司副总进行统筹调配,力求各县属国企董事会配备强齐。
目前,我县正处于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攻坚阶段,县国资办结合改革任务,对外部董事任职提出了新的要求。一是明确外部董事身份定位,避免外部董事成为“传声筒”,要让各外部董事真正成为决策者、监督者、参与者和引导者;二是明确外部董事决策方式,各外部董事需通过自身专业研判,独立形成有价值的专业意见,充分发挥其“外脑”作用,提升派驻企业决策的科学性;三是完善外部董事述职制度,定期要求各企业外部董事就履职情况、工作成效以及县属国企重要决策向县国资办述职,确保外部董事充分发挥作用。
目前,我县正处于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攻坚阶段,县国资办结合改革任务,对外部董事任职提出了新的要求。一是明确外部董事身份定位,避免外部董事成为“传声筒”,要让各外部董事真正成为决策者、监督者、参与者和引导者;二是明确外部董事决策方式,各外部董事需通过自身专业研判,独立形成有价值的专业意见,充分发挥其“外脑”作用,提升派驻企业决策的科学性;三是完善外部董事述职制度,定期要求各企业外部董事就履职情况、工作成效以及县属国企重要决策向县国资办述职,确保外部董事充分发挥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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